手淫是有成瘾性的 在我们撸了第一次之后就上瘾了基本上,然后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再就一发不可收拾 但是手淫为什么会让人上瘾从而乐此不疲?
楼主觉得有两个致命原因:
1太容易了 得之即来 随时都可以 欲望来了找张图片 看段视频 躲进厕所 窗帘一拉… 也不分时间,早上 中午 晚上 哪怕是午夜你欲望来了一样饥渴难耐,哪怕一天几次都是可以的 想来就来 太过随意这是其一,
2还有一点我觉得是情绪问题 你快乐也好 你失落也罢 你焦虑也好 你失眠也罢 你忧伤也好 你痛苦也罢 你愤怒也好,你狂喜也罢 对于手淫而言没有任何抵御情绪条件,任何情绪任何心情它都适合手淫,就是说手淫它很会随着你的情绪随遇而安。
这两点我觉得是人们沉迷和上瘾的致命原因 所以要认清和破除才是最主要的。
我们第一次手淫之后就觉得那种感觉很奇妙 很爽,之后就上瘾了,就像我们吸毒一样,我们不吸毒的人自然觉得一辈子不吸毒无压力,但是我们一旦接触吸毒,那么完了,挂了,手淫跟吸毒是一脉相承的,都会有瘾,你欲望来了你就想手淫了,你饥渴了 你就需要戒除掉这种饥渴,戒除饥渴的方法是什么?要么 满足这个欲望,要么灭掉这个欲望,不管是满足和灭掉,最后的心情都将归于平静。平静是欲望的起点,也是欲望的终点,你本身是平静的,你欲望来了,就饥渴了,然后再通过手淫来满足欲望,一下子又回归平静了,当然 消灭欲望一样可以恢复平静,但是我们撸龄那么长原因是什么? 就是因为我们每次都习惯性的用满足欲望来恢复平静,对不对? 从我第一次撸过之后的每一次,想撸了就去撸吧,就是本事平静--内心饥渴--满足欲望--恢复平静 这是一个死循环。
所以,我们自打第一次手淫之后 我们欲望起来以后 我们都习惯性的通过满足欲望的方式去恢复平静,而不是用消灭欲望的方式去恢复平静,到后来我们为什么戒不掉? 就是因为强大的惯性,习惯性的去手淫 习惯性的去满足,我们想想 我们每次撸完之后是不是就顿时平静了,那个之前想撸的欲火焚身的饥渴感一下子荡然无存了,网页也关了 图片也关了,是不是?
所以我们要知道,欲望来了 我们不能去满足它 要去抗拒它 去消灭它,我们本身是平静状态,就因为想色情了 你变成了饥渴状态,你再去通过手淫来排解这种饥渴获取平静,那第一次你满足欲望来获取平静...
但是这个平静状态能维持多久呢?
一天之后 欲望再来了 怎么办? 接着满足欲望去用手淫获取平静? 那么这样我请问 你戒得掉吗?
灭掉欲望 还有 满足欲望 都是为了解除饥渴感 而解除了饥渴感之后所到达的状态 就是平静的状态。
然后你又想 你就饥渴了
然后 你是满足呢 还是灭掉呢?最终不管你选择满足还是灭掉 都会到达平静的状态,满足就是去撸 灭掉就是战胜邪淫 就这个意思。
有两个方法 一个是满足自己欲望 一个是灭掉自己欲望 绝对要用灭掉欲望这种方法
灭掉欲望并不是自己没用,要灭掉欲望,要把烦恼忘掉!
比如你满足一个欲望需要花三天时间,那么你就会饥渴三天,在这三天结束的一瞬间,你在这个时刻把欲望给满足了,同时在这个瞬间饥渴感也会被解除!
然后
你就回到了平静状态
注意
过了3秒钟...
你又产生了第2个欲望
你满足第2个欲望又要花三天时间,你又要饥渴三天! 在这三天结束的一瞬间,你在这个时刻把欲望给满足了,同时在这个瞬间饥渴感也会被解除!
然后
你就回到了平静状态
接着又过了3秒 你又产生了第三个欲望
......
告诉我
你是不是饥渴了6天
只获得了6秒的平静状态时间?
所以说 (产生欲望就饥渴 满足欲望就平静)
用满足欲望的方法来解除饥渴感主要有三个极大的缺陷!
你要记着
1.满足欲望需要时间,在满足欲望的过程中你会一直饥渴,直到欲望满足后饥渴感才会消失!
2.产生了强大的惯性,你会习惯性的用这种方式去解除饥渴感,相当浪费时间,浪费精力!
3. 有些欲望你无法满足,比如犯罪的事,那么你的内心就会一直处于饥渴状态! 只要你脑子里起欲望,饥渴感就会出现! 痛苦就会跟随你
4. 你会一次又一次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获得一次又一次的几秒的短暂的平静感! 这不是傻子行为吗?
(所以 一定要用灭掉欲望这种方法 灭第一次 第二次欲望来了再灭,时间一长欲望次数频率就会减少 就会淡化,而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满足 通过手淫的方式去满足 就像第二条说的 习惯性的泳这种方式去接触饥渴 那是很愚蠢的行为,所以欲望来了 要抗拒它 不要依着它)
用灭掉欲望的方式解除饥渴感的2个极大好处
1.直接在内心瞬间灭掉,无需等待,无需时间!能让人瞬间解除饥渴感回到平静状态!
2. 不会产生升起欲望的习惯,会产生灭掉欲望的习惯.能让你的内心一直处在无饥渴感的状态,就是无痛苦的状态! 还能让你不起欲望
有时你根本就不用去戒除,因为你养成了不起欲望的习惯,不起欲望就不会有饥渴感,你就用不着去解除了! 在内心平静的状态下,你是感觉不到痛苦的!就算起了欲望,你就马上瞬间把饥渴感解除掉!省时 省力 还能 加强人的自我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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